一、供水水质
1、供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,水质检测结果通过公司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。
2、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及时解答、处理。
二、供水压力
1、 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%以上。
2、不间断供水,且管网干管末梢压力不低于0.14兆帕。
三、业务受理
1、供水营业大厅和网上营业厅均实行一站式受理各项用水业务。
2、供水营业厅包括怀宁城乡供水集团客户服务中心、石牌分公司服务大厅。实行无双休日营业制度,营业时间为8:00-17:30。政务服务中心供水窗口营业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3、我司涉水服务业务逐步做到用户“零”跑次;中小微工商企业申请接装水业务做到2个环节、1份材料(可容缺受理)快捷办理;用户提交报装申请后,且现场符合安全通水条件下,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设施及水表安装接入。
四、维修服务
接到用户报修后,用户无水或者漏水难以控制的,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,DN50mm以下管道不超过6小时,DN50mm以上管道不超过12小时。计划维修,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。爆管引起停水,及时向用户做解释工作。供水抢修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,将不间断抢修,直至工作结束。
五、停水预告
1、计划性区域停水,提前24小时在停水区域张贴停水通告或通过电视台全频道滚动字幕、微信短信、电话等方式发出停水通知;
2、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发出通知。用户可咨询客服热线获取停水信息。
六、抄表收费
1、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两个月;非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一个月。
2、原则上在固定日期抄表,抄表周期如有调整,抄表员应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告知用户。
3、抄表人员应按实际水量抄收,严禁估表。
4、通过营业厅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水价信息。
5、提供人工收费、网上缴费、预存缴费等多种水费收缴方式。
6、对拖欠水费达60日的用户,通过电话、短信或投送书面停水通知等形式催缴,用户仍不缴费的,将采取停水措施。
7、用户交清水费及违约金后申请恢复供水,在接到复水申请后,工作时间24小时内予以复水。网络缴费的需呼叫4613333申请恢复供水,工作时间也可呼叫3510588(高河)、3510599(石牌)申请恢复供水。
七、信息化服务
1、0556-4613333热线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。
2、开通微信公众号(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)、网上营业厅(http://online.ahhngsjt.com/)接受网上查询、缴纳水费、报修、投诉、业务受理等多项服务。
八、廉洁规定
供水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用户馈赠、吃请和其它任何消费活动。
九、投诉处理
热线0556-4613333、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信箱、微信公众号(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)、网站(http://www.ahhngsjt.com/),接受用户投诉并在24小时内响应。
十、社会监督
1、本承诺在我司营业厅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。
2、履行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,监督电话:0556-3510559。